申报
工伤遵循以下严谨、规范的程序:
企业或雇主必须在事故伤害事件发生之日起,或是被医疗机构鉴定出患有
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若企业未能按期进行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本人或是他们的直系亲属以及与之存在
劳动关系的工会组织则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提出相关申请;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还须向
社保行政部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内的各项必备材料;
而社保行政部门通常会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