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如您在离职之际发现用人单位并未能依照法律
法规足额支付您的
加班费用,那么您有权寻求我们的帮助,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发您的相应
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地向
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
违法行为,而作为劳动者,您也因此获得了解除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
赔偿的权利。
具体来说,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所明确指出的“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之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具体而言,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将根据您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向您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若您在该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计算;
若您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用人单位需向您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为了更加清晰地阐述这个计算方法,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这里所提及的
月工资,实际上是指您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前的最近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金额。
2.针对那些实际月工资明显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他们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其补偿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计算,且其获得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离职之际发现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足额支付您的加班费用,那么您有权寻求我们的帮助,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发您的相应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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