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承运方的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首先,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运输时间、运输地点以及运输方式等等,合理履行其运输义务并在必要时及时告知收货人领取货物或者依据约定进行提存等事务;
其次,在整个装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操作规范和装载标准,以确保货物装卸质量达到最佳水平;
此外,货运合同中可能还会涉及到承运方的其他一些重要义务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二十六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八百二十七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