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无法偿还
债务情况时,银行通常会首先对持卡者展开全面的
催收工作。
若催收未能取得理想效果,针对债务额相对庞大且情况较为严重的
欠款案例,银行或将不得不采取
法律手段。
换言之,如仍坚持拒绝偿还欠款,那么该行为有很大可能性使其受到银行以
信用卡欺诈罪名提起的
诉讼,进而面临
刑事责任的追究。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