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无效合同已经得到执行的情况下,我们应采取以下几种解决策略:
一是对于那些因为
主体不适格等原因导致无效的合同,可以通过将其视为有效来加以处理;
二是当合同已经完全履行,或者其绝大多数内容都已经得到了履行,且涉及的标的物满足行业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标准,可以供人们继续使用时,那么这样的合同即便判定为无效之后,应当不再适用退回原状的原则,转而将其进行合理的折价退回即可。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