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
法律明确规定,新生儿四个月大且其母亲正值哺乳期时,男方不得
主动提出离婚。
然而,若
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选择
协议离婚则不受此限制。
在此情况下,
男方提出离婚并非绝对禁止之事。
但需注意的是,倘若女方存在严重错误行为,如
婚内出轨、与他人
非法同居以致怀孕或者在生育期间与他人产生不当的两性关系等,经由人
民法院调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受理该起
离婚案件。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