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出轨行为的
离婚案件审理原则及裁决结果如下所述:
对于建立了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夫妇而言,倘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方形成了重婚或持续稳定地共住生活等严重违法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谅解共识,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定。
在此种情形下,关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分配问题,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院会给予无过失方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对有不当行为的一方予以适度的惩罚,减少其应得的财产份额。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