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
出借人有权利随时向
借款人提出返还款项的要求。
为了满足出借人的诉求,借款人必须紧随其后并按照请求及时准确地返还借款;
在借款人目前暂无偿付能力的特殊情况下,出借人可依照实际情况审慎评估后,依据法理要求借款人逐步分期
偿还贷款。
针对借款人尚未具备立即返还
债务之法定前提的这一客观事实,在维护法律诚信,尊重法律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之上,
债权人可以选择与
债务人商谈并签署一份详尽无误的
还款协议,以期明确规定分期分批偿还贷款的具体时间、金额以及相关
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从而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防止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
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