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需依据相关地区的
拆迁安置政策进行明确解答,不可一刀切地给出结论。
通常情况下,未出生之胎尚未具备合法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故无法享有
拆迁补偿的权益。
在法律层面上,胎儿被视为不具民事权利能力的个体,在此种情况下,其亦无权参与相关利益的分配,也无需承担任何义务。
然而,一些特定区域在实施拆迁活动时,可能会考虑为新生儿预留置安置名额,这就需要我们结合当地的补偿安置政策进行具体分析与判断。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
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