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工程施工合同引发的纷争乃归类于民事争议范畴之内,并不受制于
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
然而,对于此类
纠纷,应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关于
诉讼时效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即
施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为法定的三年时间,自
当事人的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计足逾二十年者,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依其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