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提供以下几种补偿内容供您参考: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用;
其次为青苗补偿费用。
这是指当政府征收了被征用土地之后,对于在上面种植的青苗由于此次
征地导致的损害,向这些种植者以及个人所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最后是附着物补偿费用。
当政府征收被征用土地后,对于其上的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附着物,因为征地而造成的损害,向相关所有人所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