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留意:
如需举报某位出纳人员涉嫌偷
逃税费行为,我们建议您准备以下几类
证据以供参考:
首先是被举报者的
个人信息,即姓名、所在公司及其详细地址;
其次为税务方面的违规证据,主要涵盖各类账册凭证、
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此外也可能包含
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无论原件还是
复印件皆可;
最后,举报方式可以选择书信、口头、电话或其他您认为更为便捷的途径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实名举报与
匿名举报均可接受。
《税收
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条
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
诬陷、
捏造事实。举报中心受理实名检举,应当应检举人的要求向检举人出具书面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