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房地产交易的契约纠纷中,当事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但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应考虑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解决:
首先,如契约中已明确规定的仲裁条款,那么当事人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判和裁决;
其次,若契约中并未包含仲裁条款或该条款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当事人便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司法机关予以公正审理。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否则,对方有权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