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
伤残程度评定方面,
当事人须前往设区城市级别之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2、在
工伤职工接受治疗且伤势相对稳定之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家属应向设区城市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制定工作。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