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
盗窃他人财产的价值倘若达到一千元人民币以上,即可认定为在刑法范畴内的“
盗窃罪数额较大”之情况,并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刑事处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若犯罪分子存在多次盗窃、侵入住宅进行盗窃、随身携带刀具或其他危险物品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即便未实际获取到任何财物,抑或是以秘密手段窃取公共或私人财产,只要其所涉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便足以构成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