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类合同属于
可撤销合同范畴。
这意味着,如果一份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它将从签署之日起即丧失其约束力。
具体来说,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类型,这些合同可能源于诸如重大误解、欺诈行为、受到第三人欺诈、胁迫等等原因。
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因遭受欺诈而与他人签订合同,他们有权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