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为您详细阐述
自愿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双方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并在公
证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正式的
离婚协议书。
接着,双方需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构进行
离婚申请登记,当然,向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登记之后的三十天之内,也就是在这三十天的最后期限内,潜在的离婚夫妻双方仍须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
离婚证书。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