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案件的
立案标准如下:
如所发行的企业债券数额已经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虽然尚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然而由于行为人的擅自发行行为导致至少有三十位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
在未能及时履行
债务偿还责任或资金退回义务时等情况下;
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