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当前的岗位上因各种原因而未能满一整年,然而却被您的雇主无缘无故地克扣了十天的薪资,这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相关
法规,任何企业都不能擅自扣除员工的
工资。
然而,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有权代扣员工工资的:
首先,当法院做出判决或裁定时,如果需要代扣
抚养费或者
赡养费时,用人单位有权进行操作;
其次,当用人单位代为缴纳员工个人应当承担的
个人所得税时,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扣除;
再者,当用人单位代为缴纳员工个人应当承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时,同样可以进行相应的扣除;
最后,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均无权进行工资的扣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