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确认为一项形成权而非请求权,因此并不适用于
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换言之,在确认之诉中并不存在相应的诉讼时效。
所谓确认之诉,即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以核实自己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存在与否,也即要求经过司法程序确认某一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
诉讼请求。
经过裁判予以认可的,,此类请求便可得到彻底的解决。
《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
抚养费、
赡养费或者
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