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们的土地补偿方面,旱田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为5.3万元人民币。
而对于水田而言,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则高达9万元人民币。
而菜田更是达到了惊人的每亩15万元人民币。
同时,对于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征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为13.8万元人民币。
对于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为13.6万元人民币。
而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以及未被充分利用的土地,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仅为2.1万元人民币。
2、至于贵州的
拆迁相关税金,其中包括了耕地占用税,该税款的计价单位为每平方米2元人民币。
此外,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按照每亩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计算。
另外还有
征地管理费,这部分费用在征地过程中所产生的总费用里的比例为3%。
这些费用都需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加以使用。
最后是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这项费用的最高值每亩为4000元人民币,对其进行统一调配和使用,省国土资源厅将全权负责监督并实地验收。
3、在贵州省的房屋地上物补偿方面,楼房(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偿金额为3300元人民币。
对于捣(预)制砖混凝土结构的房屋,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则为2800元人民币。
对于砖瓦房的每平方米补偿金额,则设定为2400元人民币。
平(草)房的每平方米补偿金额设定为1900元人民币。《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