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拥有解雇工会会员的权力。
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来依法解除与工会委员的
劳动关系合同:
首先是经由双方自由、平等的协商,达成协议后解除双方的
劳动合同;
其次是若工会会员存在重大过错,造成企业损失或利益受损,那么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法律权益,企业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单方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此外,若是由于非严重错误或过失而导致的劳动
合同解除,企业也应提前一个月向工会会员发出书面通知,或者在通知未能送达的情况下,向其支付足额的
代通知金之后再进行解除操作。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缘由也可以导致劳动合同的合法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