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职责的履行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可以代表
被监护人进行特定类型的法律活动;
其次,
监护人有责任保护被
监护者所有的
人身权利和
财产权益以及其他相关
知识产权;
最后,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行使职务时,应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监护者的真实意愿,确保他们能够实施与自己智力水平和精神健康状况相符的各类民事法令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