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即是指在交易关系中居于中介地位之人士依据委托方的需求以及具体情况,为其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事宜提供机遇、获取资源,由此获得约定报酬的一种合约制度。
居间人之权利主要体现在对报酬的合理索求,这是他们的核心利益所在。业内人士通常会在双方
当事人确认报酬协议时,充分考虑国家对此行业约束性的相关规定,以确保约定的报酬数额不超过国家法律所设定的上限。居间人的
主要责任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向委托人全面披露并准确报告订立合同可能涉及到的各项事宜及其他关键信息,积极履行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职责;
2.尽责维护委托人和自身的权益,严格遵从诚实无欺的职业道德;
3.主动承担
居间行为所需的各种费用,促成
合同签订;
4.对在工作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交易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依法保障委托方的商业机密。《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