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偿还
债务,
债权人则无权占有
抵押品。
同时,
抵押权人和
抵押人都不可私自在
抵押担保协议中约定,如债权人未能按照期限及时偿清债务时,即可将抵押财产归属为抵押权人所有。
此种行为构成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绝押合同,属
非法行为,并不受到法律
法规的保护。
借款双方若在合约到期后,
债务人依然无力偿付到期债务,此时抵押权人有权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债务人及时支付
欠款及其应有的利息;
此外,债权人亦可选择对
抵押物品进行拍卖或者折价销售,以获得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