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
子女抚养权归属的
基本原则如下所述:
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应优先考虑由其母亲负责直接
抚养。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男女双方就抚养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要由人
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具体案例,按照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原则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此外,针对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应当充分尊重他们自己的真实意愿和选择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