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金融
欺诈案情中,关于
国家赔偿事宜的提请程序中,您有权直接向责任单位提出申请,或者于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过程中附带权益主张,申请
赔偿。处于申请地位的
当事人包括受害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并载明于
营业执照的
法人以及其它依照法律享有合法权益的机构,同时也包含他们的
法定继承人和具有
抚养义务的
近亲,或者依法承担权益填充的受让者。《
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
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
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
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