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几个
构成要件:
首先,此罪所侵害的受害者是多重的,其主要危害在于国度对于医疗卫生工作的整体管理机制及制度,而次要的则与公共卫生健康密切相关。
其次,
从犯罪学角度来看,
违法行医行为表现得非常明确,即其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性。
再次,作为一种一般的
刑事责任主体,行医人员并不是医生职业资格的持有者。
最后,从非法行医所涉及到的心理层面来说,该行为通常体现出
行为人蓄意从事非法行医活动的恶劣主观心态。《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