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事故处理中的注意要点:
首先,关于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它应该涵盖以下重点内容:
1.包括医疗事故赔偿协议的双方主要参与者——医疗机构以及患者或其法定
代理人;
2.详细记录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
3.确定并予以明确共同认可的医疗事故级别;
4.关键词涉及到医疗事故产生的真正原因;
5.对于赔偿数额的具体金额进行罗列;
6.规定好应该支付赔偿款的具体日期;
7.明确提前告知可能出现的
违约责任等等。
其次,关于确认医疗事故级别这一重要环节,医疗事故级别是医疗机构和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讨论和谈判赔偿数额时的关键参考因素。
因此,在签署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之前,双方主要参与者务必对这起医疗事故有一个清楚明确的等级评估,并且这个评估结果必须得到双方的一致同意。
再者,对于医疗事故的产生原因,在签署医疗事故赔偿协议时需要被详细阐述。
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在此次事故中必须存在明显过错,而且这种过错行为与患者所遭受的人身侵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联性。
接着,在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中,赔偿数额应当做到计算准确,依据充分。
同时,赔偿款项的支付日期也应当明确给予界定,避免使用诸如''大约''、‘左右’、‘大致’这样模糊不清的词句。
最后,关于违约责任部分,应在协议里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如果未能按时支付赔偿款项将会导致的恶劣影响,例如可能使得患者的病情进一步恶化,从而导致患者不得不接受更多的后续治疗。
同时也要说明一旦达不成协议,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付款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医疗事故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挽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各种医学手段最终导致不良后果;
(二)在医疗过程中,由于患者的病情异常或特殊体质等因素引发的意想不到的医疗意外事件;
(三)由于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无法预知或者防范的不良后果;
(四)通过无过错输血方式导致的不良后果;
(五)由于患方延误接受治疗,从而造成不良后果;
(六)由于突发的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
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