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即将申请
复婚的境外公民或者外籍永久居民而言,所需准备以下各类详细资料:
首先,提供前次婚姻结束的相关证明文件,诸如
离婚证或法院提供的法定
离婚判决书,以此来明确与新伴侣之间的婚姻关系真实合法;
其次,所有申请人应手持本人的中国国民户籍册及
身份证件,作为中国公民审核用;
另一方面,海外公民需具备有效护照,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或者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特殊情况下,对于华侨身份的申请人来说,必须出示由居住国家公正机关开具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个人未婚声明和与新伴侣无关的血亲证明;
若您为外国公民,则需呈交由原籍地公正机关开具并经驻华使(领)馆核实认证过的个人
未婚证明,用以表明自身无配偶状况,确保本次婚姻申请无可争议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
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
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