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调岗且变相降低
工资情况的维权措施如下:第一种是由
劳动者本人与雇佣方协商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拥有权力要求雇佣方恢复其原本的工作岗位,而遇到了由于雇佣方的非法调岗以及降薪导致的损失时,
被害人还可以寻求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向雇佣方索取
违法调岗阶段所遭受的损失。其次,便是前往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包括监督市场中各单位是否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
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纠正或者追究
违法行为。如果雇主未能经过与员工的充分协商,或者没有适当的解释说明,单方面对员工做出了
调岗降薪的决定,即是一种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将对雇主的此种违法行为进行相应惩处。再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如果对裁决结果仍然不满,那么还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