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内容,劳务派遣公司在此
法规中视为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并履行用人单位对待
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和责任。
同时,劳务派遣公司在与派遣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时,除了要包含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基础必备条款之外,也需要特别注明被派遣员工的实际就职部门以及派遣期限的具体时间范围,以及其相应的工作岗位等相关重要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
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
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