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交通事故引发的
医疗费用被归类为交通意外引起的第三方责任,依照相关规定,这些费用并不能通过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得到补偿。然而,可以通过申请商业保险来处理
赔偿事宜。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下,患者可以申请使用
医保进行报销:首先,若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但第三方未予支付或无法确定其身份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首先垫付该笔费用,然后,它将有权从第三方处追回已支付给您的费用;其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且完全由个人承担责任,由此而引发的治疗费用并不涉及医保不予报销的范畴,这时,医保部门应该也必须对相关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