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本着公平公正之原则选择
离婚时,关于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所依法实际获取的
养老保险金,该资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然而,在这之前,首先需要进行的是双方自我协商,探讨如何对分割之事达成共识;
若经过协商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此时可以考虑诉诸于相关法律机构,请求法庭对分割问题作出裁决。
对于婚后使用
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缴纳行为,在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得有权将
养老金账户中所涉及到的个人实际缴纳时期的金额以及相应的利息划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处理。
倘若在离婚过程中,某一方并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并且未能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要求,那么对这部分未来预期将可能获取的养老保险金便不能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