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合同欺诈行为所引起的
侵权责任方面,其主要形式表现为偿还被侵害他人的财产以及
赔偿由此造成的实质性损失。
至于对于偿还财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权利受侵害的
当事人既可据此提出赔偿要求,亦需要遵循以最佳地维护被侵害者权益为前提的原则,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实施返还措施,以此达到尽可能降低权利受侵害者物质损失以及资源浪费的双重目标。
至于那些因遭受
欺诈而导致预期的不利选择出现错误,进而导致选择未能达成,或者因为欺诈而犯了决策上的错误从而使得预期利益无法得到实现甚至是无法全面实现的案例,我们应该对此类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同时,在考虑到
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创伤之时,应对其予以适度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