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学校在未向学生公布的前提下任意没收个人物品,那么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立即通知
当事人解释事由,并在特定条件满足时如期归还于学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条款,学校为了维护校园日常秩序有权力出台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学生行为,但配套前提是要求学生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