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邀约招
投标所需要的时长大概为28个工作日左右;而针对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设定也有着严格的规范,须满足不少于7个自然日的要求。自资格预审
公告期规定期限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需在3个自然日前按照此公告的具体要求
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以满足其严谨性。
至于澄清或修订
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应该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15个自然日内完成。若需延长期限,则应在距离投标截止时间3个自然日前提出申请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对于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与开标的期限,同样应在距投标截止时间3个自然日前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
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
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