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涉嫌犯法的被告人如患有糖尿病等重病,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时可能会考虑其病情状况并适当调整处理手段;
然而针对具体病例,应依据病情程度来作出判断和决策。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明示,若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并且无法独立生活自理,可以考虑适用
取保候审制度以确保被告人在审判前获得必要的医疗护理。倘若未来被判定有罪,且符合
保外就医条件,则可暂时予以
监外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糖尿病患者在触犯
刑法之后,同样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判决后是否会进入监狱服刑,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糖尿病患者罪犯,监狱在接收时会对其进行身体检查。若病情严重到必须接受保外就医治疗,则可由监狱或看守所提交书面申请,经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最后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该名罪犯实施
暂予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