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期间内对于租金
拖欠的相关
罚金事宜,需依循原
租赁协议中的具体条款进行判断和决定。一般来说,此类协议通常会设定千分之五的
滞纳金比率作为标准。所谓滞纳金,是指对于未能按照税
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相应税款,或未能按照
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偿还相应贷款的行为,根据滞纳天数的增加而额外收取一定比例的罚款金额。这是税务机构或
债权人为了对
逾期未履行义务的
当事人施加经济压力所采取的一种手段。
至于
违约金的比例,则可由双方自由协商并在具体的租赁协议中予以明确。若一方因
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损失,后者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但一般情况下,其金额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尽管违约金的上限并无明确规定,但过高的数额往往难以得到法院的认可(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准)。因此,在设定违约金时,建议以每月租金的一至两倍作为参考;若是按日计算,若数额过小不便与租户进行沟通,那么晚交几天租金也可以视作合理。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