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
取保候审的时间上限为十二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此
法规条并未明文规定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
拘留之申请。
然而,基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秉持的普遍性原则,倘若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发现
犯罪嫌疑人行径恶劣,再次实施了
犯罪行为或是严重违背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便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拘留处理。因此,关于申请拘留与否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
然而,依据上述法条,我们可以得知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这并不构成申请拘留的必要条件或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