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县因涉嫌
非法拘禁罪而被判处的具体刑期及是否适用
缓刑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所规定,若
行为人故意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事处罚。在该类
犯罪中,如涉及到殴打、
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依法
从重处罚。
然而,若犯罪分子的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有真诚的悔过之意,同时也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并且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话,那么法院便可考虑宣告缓刑。但请注意,由于您在提问中所提供的信息有限,包括具体的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关键因素,因此我无法给出确切的判决结果。
然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满足缓刑的所有条件,那么法院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依据法院对案件的具体审查情况来做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