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用车辆保险事宜,酗酒驾驭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均会拒绝赔偿。
然而,
交强险的理赔政策却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
法规,酒精浓度介于20毫克至80毫克之间的驾驶员将会被视为
酒后驾车,在此情况下发生
意外事故,交强险仍旧依照规定予以赔偿。但是,当驾驶员的酒精浓度超过80毫克时,便会被归类为醉酒驾驭。若事故发生后受害者提出索赔,那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在事后向肇事车主追溯缺失费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前针对酒后驾车的判断标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例如,交警可能未能及时进行酒精检测,或者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逃离现场等情况,这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依赖于向车主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以确定是否由于酒后或醉酒驾驭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
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