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为期38天的
刑事拘留之后,若满足
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可按照如下步骤进行申请:
首先,
犯罪嫌疑人的
家属或
辩护律师有权向负责案件审理的司法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申请人需提供
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
保证金作为
担保。
最后,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情况;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形;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内的妇女等特殊人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