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投标人间相互串联或与
招标方勾结进行投标活动,其所产生之录取结果将被视为无效,同时将面临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公司直接负责人及其他
主要责任人,也将面临公司罚款数量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此外,若存在
违法收益,则会被强制没收。尤其是在
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会被取消该公司一年内到两年内参与所有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权,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吊销其
营业执照。
另外,如果投标人之间相互
串通投标价格,从而损害
招标人或其他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情节十分恶劣的话,他们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以及
罚金的
处罚。最重要的是,他们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