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期限即是指在建筑协议或合同时所明确订立的项目竣工交付的那一个特定日期。而竣工验收的具体日期则是指,在项目竣工之后,由合同的各方或受邀的第三方依照规定的程序与标准进行交接与验收的那个罕见时刻。
至于竣工备案的这一日期,它的指代则是,在建设工程通过了正式的竣工验收之后,将已完成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相关部门如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等签发的认可证明书或准许使用证明文件提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注册登记的这一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