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所代表的乃是员工在本企业持续服务年限的数量单位,它同时也是衡量一位员工在企业中累积工作经验及贡献程度的重要指标;
至于"1"则是指
劳动者每月应得的
劳动报酬,这是目前被广泛接受并应用于劳动
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基本数值计算体系。
然而,在此所表述的数值仅是一般的参考值,实际的支付标准可能因为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相关法律
法规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举例来说,所谓“N+1”型
经济赔偿制度的内部计算公式可表示如下:经济赔偿=劳动者每个月的薪资×(其累计在该公司的服务年限+1),即经济赔偿=劳动者每个月的薪资×(其累计在该公司的服务年限+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