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个体工商户员工的权益,该种类型的经营主体应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亲自前往当地人社部门为人事工作办理
社保登记事宜。经过人社部门严格审核并确认无误后,个体工商户便可依照法定程序,以月度为周期为其员工妥善支付社保相应费用。我国现行的《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自用人单位正式成立之时起30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必须依据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合法凭证性质材料,依法向属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社保登记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