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购房所需具备之条件如下:
首先,申请人须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
其次,申请人应有稳定的工作及可靠的收益来源以便按时
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
再者,申请人的实际年龄加上其
申请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七十周岁;
此外,申请人还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约、装修改造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最后,申请人需拥有所购房屋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自有资金(对于购买自用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九十平米的情况,自有资金的比例应为百分之二十),并且确保这些资金将被用于支付所购房屋的首付款。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
抵押物或者
质押品,或者(和)寻找有足够代偿能力的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
担保人。
《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