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伤害导
致伤残的
赔偿标准如下所列:首先是
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因异地就诊而产生的
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其次包括康复治疗费用、相关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以及生活中需要护理人员的
护理费用;
再次,还囊括了在停工休假期间享受的
工资福利待遇;第四项是指一次性支付的
伤残补助金;第五项涉及到的则是伤残人员享有的津贴待遇;最后两部分分别是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也有丧葬
补偿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