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工作权利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被禁止从事小型合法业务,例如开设足疗店等。当然,他们仍须严格遵守相关的
保释条件,包括不得擅
自离开居住地点以及变更现有就业岗位等。只要所从事的经营行为不会触犯
保释规定,且其所营建的足疗店亦符合法律
法规,不曾参与过任何非法或者
犯罪活动,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仍然有资格进行正常的商业运营。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
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